简介
熬夜加班猝死,结果重生回九十年代。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,照样搞事业搞对象。那时候的日子多单纯,有点小钱就能活得贼带劲!看看这闷骚程序员怎么在遍地机会的年代,活出个人样来。重活一世,必须爽歪歪!
第六章 初恋的味道
林峰挣扎着坐起来,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。他甩了甩发麻的手,掀开那块遮了半年的旧布,衣柜里只有几件夹得紧紧的旧衣服,一件迷彩服,两件白衬衫,颜色都发黄了。他随手抽了一件迷彩服穿上,布料硬邦邦的,一股樟脑丸的味道。
"操,穷得只能穿迷彩服."林峰自嘲地笑了声,走到镜子前。镜子是那种老式的圆镜子,擦得锃亮,映出个头发乱糟糟、戴着黑框眼镜、面色苍白的年轻男人。这男人就是四年前熬夜加班猝死,然后重生回1993年的林峰。
他摸了摸自己脸,肌肉还软绵绵的,显然这具身体也没被加班掏空。视线扫过镜子角落,旁边放着个牛皮纸信封,上面是歪歪扭扭的字迹,正是陈雪写的那封信。
"林峰哥,我考上大学了!谢谢你的鼓励!"信纸上还有几朵用笔画的简陋花朵,稚嫩得可爱。
林峰嘴角勾起个弧度,想起那个扎着马尾辫,笑起来会露出虎牙的女生。当年他为了赚钱给腿有残疾的陈雪交学费,两人关系才这么近。陈雪成绩不好,但为人踏实,给林峰当过一段时间的家教。
"大学生活还习惯吗?"林峰翻开信纸,继续往下看。信里还写了些学校里的趣事,最后单独撕下一页,用圆珠笔写着:"林峰哥,我有喜欢的人了,他叫张伟,是我们系的系草。"
张伟?林峰心里咯噔一下。那可是陈雪那个年代的校草啊,高个子,篮球打得漂亮,家境也不错。难怪陈雪会看上他。
他把手里的信纸折好,重新塞回信封。想起当年自己刚重生的那会儿,为了赚钱给陈雪交学费,硬着头皮去招揽家教生意,就是靠着陈雪这张脸皮厚,才勉强撑了下来。
"时间不多了,得赶紧算算家里还有多少钱。"林峰打开收音机,里面正放着老年广场舞的音乐。他走到破旧的木衣柜前,里面挂着的几件衣服都是陈雪以前穿过的。
手指抚过一件蓝色牛仔外套,林峰忽然想起什么。当年陈雪捡了个流浪猫,他偷偷给她送了这件外套。后来那猫不知怎么就死了,陈雪哭了好几天。
"那段时间家里破产了,我爸喝得烂醉如泥,我妈整天以泪洗面。"林峰闭上眼睛,那些记忆又涌了上来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