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内容
这天我顶着俩太阳出去溜达,脚下虚虚的,跟踩着棉花似的。以前我敢想踩到棉花?做梦!现在倒好,真就踩着了。地面在我脚下轻轻一陷,随即弹回来,我稳稳站住,长舒一口气。低头一看,我那双曾经能穿破鞋底的大脚,现在大了N倍,站的地方得有两米宽不说,脚趾头还能清晰数出五根,硬邦邦的,像根根小树杈。
路人甲相当勇猛,一边往后退一边张着嘴巴,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,跟盯个什么妖怪似的。路人乙更绝,直接直接掏出手机,“咔咔咔”一顿猛拍,嘴里还念念有词:“快看快看!今天又长高了!上热搜了!”路人丙,那个最淡定,揣着手,慢悠悠地绕着我走,边走边嘀咕:“这玩意儿……腿真细……站得还挺稳。”
我不理解她们什么意思。以前我穿个新鞋都兴奋半天,现在出门,人家把我当怪物看,心里有点不是滋味。不过转念一想,也好,新鲜事儿吧。以前我要是顶着俩太阳出门,别说是楼了,就是压塌个电线杆都得跑路。现在?嘿,细想之下还挺威风。反正日子总得过,对吧?
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。以前我吃顿饭,两碗米饭下肚,顶天了。现在呢?得吃多少?我试着抓了两把空气塞进嘴里,咂咂嘴,嗯……好像没什么味道。这不对啊!我以前不是能吃嘛,怎么变成世界了,味觉都不灵了?
得想办法吃饭!不能饿着自己啊。我记着以前我吃饭,有个习惯,喜欢去夜市吃麻辣烫。那味道,啧啧,现在想试试都不行了。我试着伸出手,想抓两串过来,结果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,半空中一捞,啥也没捞着,倒是把旁边一个路灯给震歪了。
这要是让老王看见了,得活活气死。老王是我以前邻居,特爱管闲事。以前我晚归,他总给我留个夜宵,现在……我现在晚归?估计他得先给我上柱香,然后拜拜了您呐。
无奈,我只好重新抬脚,往城市中心挪。肚子不争气,越走越饿。路过一个超市,那玻璃门一照,把我照得头晕眼花。超市门口那两个保安,看着我就直哆嗦,一个赶紧拉住了另一个,小声嘀咕:“走,我们溜了,别等会儿被他吃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