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男主他蛮不讲理[书穿]》:穿书后,我成了霸道总裁文里炮灰女主,原主作天作地,结果死得很惨。我寻思着咱好歹也是21世纪劳动人民,不能任人宰割。可这男主,偏不听我啊!你说往东他往西,非说爱我爱得深沉。
第一章 我穿成了恶名昭彰明珠
我睁开眼那会儿,脑子里还回荡着原主临死前惊恐的尖叫声。
“为什么!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!呜呜呜……”
这不是我,至少不是完整的我。我的身体属于苏家那个作天作地的二小姐苏知意,一个在《霸总爱上我:娇妻别逃》里活了不过三章就领盒饭的炮灰。
原主啊,那真是个传奇。仗着家里有一个水泵式作死爷爷,还有一个随时准备为妹妹牺牲一切(包括她)的“好”继母,还有那个对她百依百顺、蠢得冒泡的未婚夫,跟个天仙似的,走到哪里都有人追捧。
可没人知道,她苏知意最大的爱好,就是看主角们痛苦。尤其是男女主,只要看到他们难过,她心里就美滋滋的。哦对,还有个隐藏爱好,就是往男女主身上泼脏水,让他们身败名裂。
结果呢?当然是不得好死。男主黑化了,追着打了她好几章,最后把她扔在废弃工厂,被冻死雪埋了。
我,21世纪三线小城市的社畜林晚,一觉醒来就成了她。这穿越方式,没sei了,刚睁眼就送人头。
脑子里还残留着原主最后的那点记忆,以及……一个冰冷、男性化的声音。
“废物!看看你弄脏了我的衬衫!”
我循声望去,一个高得吓人的男人堵在门口,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寒气。他是男主,顾亦琛, famegenius inc的总裁,年纪轻轻就一手将公司带上巅峰,长得貌美如花,性格……原主形容就是“妖孽,但专一”。
妖孽个鬼啊!我看他是脑子有坑!
原主跟他订婚是出了名的买卖,顾亦琛父母逼他,原主全家求她,最后他勉强同意了。毕竟原主再作,也抵不过钱和势啊。
可谁能告诉我,我穿过来第一天,他在干嘛?
我下意识摸了摸脸,还好, SK-II的精华擦得够滑溜。至于身上……嗯,原主昨晚喝了爸爸送来的“补品”,据说是什么鹿茸酒,结果闹了点小肚子,今天一早起来就拉得慌,没顾上换衣服。
现在……我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男士衬衫,里面是原主那件粉到发骚的蕾丝睡裙,正尴尬地站在顾亦琛面前。
他显然没料到一个“废物”居然敢顶嘴,愣了一下,随即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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